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倾城《全本》

2017-10-10    作者:不详    来源:www.9969xs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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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(第一页)
  轻轻地,凌小宇用钥匙拧开家门。
  皎洁的月光洒在客厅里,家具反射着冷清的光线。
  凌小宇轻轻叹了口气,看来杜刚真的没吹牛,虽然家里一直没人住,但仍然保持着整洁。
  自从两年前父母因车祸去世后,凌小宇便一直呆在学校里,家里便拜托好朋友杜刚照看,直到今年大学毕业,禁不住杜刚的苦劝,终于回来阔别两年的家乡重庆。
  时间是医治创伤最好的良药,两年来,凌小宇已经逐渐从父母辞世的阴影中摆脱出来,然而此时呆立故居,睹物神伤,不觉黯然。
  从行李袋中取出他心爱的笛子,搬了把椅子到阳台上,凌小宇轻轻地吹奏那曲为悼念去世的双亲的曲子。
  皎洁的月光下,从眼眶里落出的泪珠是那样闪闪发亮,他默默地吟唱着:愁绪起,亲思何在?碧落黄泉,两处谁寻?……
  翌日,晴。
  凌小宇坐在杜刚的车里.
  “你小子不错嘛,都买车了。”凌小宇不无羡慕地说。
  “哈哈,”杜刚一边开车一边笑道,“本人乃堂堂蓝鸟公司部门经理,要是连车都没有,那还像什么话?”
  “去你的,”凌小宇笑道,“我看你还不是仰仗着你那未来老丈人罢了,老实交代,是不是有不良动机?”
  “天地良心,”杜刚一脸冤枉,“我和盈盈是真心喜欢对方的,不关她老爸的事啦。”
  “哈哈,任盈盈,任大小姐,笑傲江湖呢,你该改姓令狐了,”凌小宇调侃着“那么你们董事长名字叫任我行?”
  “不,他叫任行之,”杜刚收起了嬉皮笑脸,“呆会你就能见到他了,他真的是一位很令人尊敬的长者。”
  “哦,”凌小宇轻轻地念着这个名字,“任行之,任行之……”
  “你看窗外各式各样的广告,”杜刚腾出一只手指着窗外,“山城40%的广告业务都被蓝鸟垄断了。”
  “40%?”凌小宇惊讶道,“这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数字,蓝鸟公司真这么强?”
  “嘿嘿,那当然”杜刚笑道,“不然我也不敢老着脸皮拉你这位北大广告专业的高才生加盟了。”
  说话间,车已经驶入山城著名的企业——蓝鸟集团。
  凌小宇随着杜刚走进位于蓝鸟大厦18层的董事长办公室。
  董事长办公室门一开,一幅很大的中国山水画,气势磅礴,那山,那水,几乎夺画而出,迎面扑来。凌小宇来不及细想,坐在画前面的董事长已经抬起头来。
  任行之看上去大约50岁出头的样子,国字脸,龙眉凤目,丰神俊朗,气宇轩昂,五官非常谐和,穿着浅灰色的短袖衬衫,头发、领带,都是那样一丝不苟。
  凌小宇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中年人,一颗心突然莫名其妙地砰砰跳了起来。
  “董事长,”杜刚为他们介绍道,“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凌小宇,北大艺术设计与广告专业的高才生……”
  “哦,你好,凌小宇。”任行之站起来,与凌小宇握手,他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令人心仪的风度。
  两人目光相遇,不觉都是一呆,有一种很奇怪,似曾相识的感觉。
  一瞬间,两人又错开目光,松开了手。
  “请坐,”任行之有礼貌地招呼着凌小宇,“常听阿刚谈起你,说你很有艺术天赋。你的简历和我已经看过,蓝鸟欢迎你这样的青年俊才加入。这样吧,既然你是设计专业,就先在设计组工作吧,试用期三个月,如何?”他的声音厚重而富有磁性。
  “董事长过奖了,”凌小宇谦虚道,“我没有多少实际操作经验,要学习的东西还多着呢,请多多指教。”
  “好,就这样了,”任行之开出一张通知,签上名,交给杜刚道,“杜经理你带凌小宇去办理相关手续吧。”
  从董事长办公室出来,凌小宇很有点失落,他想起和任行之目光相遇的那瞬间,或许真的是错觉吧。虽然自己是名牌大学毕业生,但是寥寥几句就把自己打发了,看来董事长对自己并不感冒。
  凌小宇随着杜刚去办理手续,设计组负责人叫张山,40多岁,文化水平不高,但对广告设计却有几十年的经验,他着凌小宇第二天开始上班。
  于是杜刚又拉着凌小宇跑遍整个大厦,把他介绍给同事们。
  傍晚,蓝鸟楼下。
  “我们等一下盈盈,”杜刚对凌小宇说道,“今晚上去吃什么?”
  “你们去吃好了,”凌小宇自嘲道,“我可不想当电灯泡。”
  “你什么话你?”杜刚怒道,“兄弟如手足,某某如衣服……”
  “某某是指什么啊?杜刚你可否说清楚?”任盈盈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两人身后,一边做出揪杜刚耳朵的姿势,一边笑着和凌小宇打招呼,“嗨,凌小宇,你好。”
  由于昨天杜刚给凌小宇办的洗尘宴上凌小宇和任盈盈已经见过面,年轻人之间很快就熟络了,此时凌小宇开着玩笑说,“那个某某当然是指女朋友了,不过阿刚的话还没说完,他还想说,‘谁动我手足我穿他衣服,谁穿我衣服我砍他手足’呢。”
  “原来是这样,”任盈盈笑弯了腰,“阿刚,你是不是想说这个啊?”
  “是啊是啊。”杜刚苦着脸。
  三个人有说有笑地走到车库门口,一辆黑色的奥迪从里面开出来,他们连忙闪到一边。
  奥迪缓缓停在三人身边,凌小宇正纳闷间,副坐的车窗降下,露出任行之慈祥和蔼的面容,他望了望凌小宇。
  “凌小宇,”任行之和蔼地道,“第一天来这里,觉得还习惯吗?”
  “噢,董事长,”凌小宇没想到任行之还记得他,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,“还不错,我很喜欢蓝鸟。”
  “老爸,”任盈盈走过来,手伸进车子帮父亲理了理衣领,“晚上又不回家吃饭了吗?”
  “嗯,”任行之点点头,“有应酬呢,你们几个年青人去玩吧,不过不要玩得太久了。”
  目送奥迪车缓缓开了出去后,三人又开始有说有笑地走向杜刚的车。
  “咦?”任盈盈突然奇道,“我突然觉得凌小宇和老爸有什么地方很相象,究竟是什么地方呢,又总是想不出个名目来。”
  “不错,我也有这个感觉,”杜刚骚着头皮,“我也早觉得小宇和任叔好像有什么共同点,就是说不出来。”
  “哈哈,”凌小宇笑道,“我知道,我和董事长都是美男子。”
  “哼,臭美!”杜刚不屑道。
  任盈盈瞪着凌小宇的脸仔细地看着,突然叫道,“我知道了。”
  “怎么?”凌小宇和杜刚齐声问道。
  “凌小宇眉心长着一粒痣,老爸也是。”任盈盈似乎发现了新大陆。
  “哈哈,是啦是啦,还是女孩子观察力敏锐,”杜刚笑着道,“我说呢,怎么会有那种感觉,果然如此,眉心长痣的人有种非常特殊的魅力,这种痣不多见,叫做‘美人痣’,如果是女人,可以倾国倾城……”
  “长在男人眉心呢?”任盈盈好奇地问道。
  “男人长着美人痣,当然是命犯桃花啦,难怪中学时小宇就风靡全校少女了…你知道小宇这家伙的外号吗,伤尽天下少女心呀,哈哈…”杜刚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。
  “去你的,你才是少女杀手呢。”凌小宇啐道。
  “美人痣?”任盈盈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,喃喃自语道,“难怪老爸人缘那么好。”她的母亲病逝多年,父亲一直未续弦,而登门说亲的人已经把门槛踏断了。
  凌小宇心中一动,原来自己眉心的是“美人痣”,原来任行之和自己长着一颗一模一样的美人痣。
  那一瞬间,凌小宇似乎抓住了什么,但下意识地低头一看,两手空空,什么都没抓住。
  [第一章 一阙残词 人生若只初相见 第二章 卅载苦寻 人生浮沉真梦幻]
  任行之步行着回家。
  虽然此时已经大半夜了,但他仍然叫司机开车先走了,忙碌了一整天,从喧嚣的酒店出来,他非常渴望一个人静静地走走。
  不经意间,他抬头看见了街对面一间亮着灯的房间。
  任行之开始在衣兜里摸索着,终于他摸出一张很陈旧的纸条,上面写着:东顺小区28栋1单元5楼1号,电话:xxxxxxx
  这是当年任行之当知青的时候,一位至交好友凌乐天的地址。
  他们是相邻公社的知青,交情却甚好,却由于返城的批次上出了差错,致使两人失去联络,这些年任行之和一众好友一直在打听凌乐天的消息,可就是没结果,直到半年前,偶遇当年和凌乐天同批返城的好友,得到了这个地址。
  任行之没想到他要找人的竟然就在重庆市,当时真有种踏破铁鞋的感觉。然而,他去这个地址找了许多次,都没有人在,打电话电话停机。而今晚上,那个屋子里终于有人了。
  任行之摁下了门铃,心下不禁感慨,一晃二十多年了,不知如今见面还认得出对方吗。
  门开了,是凌小宇惊诧的声音:“董事长?”
  “凌小宇?”任行之很惊讶,脑中念头一转,“你是凌乐天的儿子?你爸爸在家吗?”
  凌小宇点点头,眼神变得黯淡起来,他轻轻拉了拉任行之,“董事长,进来再说吧。”
  “不要叫董事长,你要叫我七叔,知道吗?你爸爸呢?”任行之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老朋友的消息。
  凌小宇咬着嘴唇,带任行之进入以前父母的卧房。
  霍然入目的是林乐天夫妇的遗照。任行之脸色大变,勉强镇静,挤出声音,“你爸爸,他…他们…”
  “去世了,”凌小宇黯然道,“两年前,意外,车祸。”
  “乐天……乐天……”任行之痛心疾首,跪在遗像前的蒲团上,回想起当年同生死,共患难,如今自己有所成就,好友却人鬼殊途,不由得悲从中来,老泪滚滚而下。
  凌小宇呆立一旁,也陪着默默垂泪,一时间,房间里寂静无语,只听见两人泪珠落地“滴答”的声音。
  良久,任行之渐渐稳定了情绪,咬咬牙站了起来。拍了拍凌小宇肩膀,柔声说道,“小宇,不要难过了……”
  “嗯。”凌小宇擦了擦眼泪,把任行之带到客厅里坐下。
  “小宇呀,”任行之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不再波动,和颜悦色地说道,“难得你还取得了那么优秀的学业,这两年你都怎么过来的呀?”
  凌小宇咬了咬嘴唇,抬头,“我已经长大了,我知道该怎么去面对这个问题,”顿了顿,又说道,“说实话,朋友们给我的帮助非常大,特别是阿刚,我一定要好好报答他们。”
  “噢,”任行之开始欣赏起凌小宇了,“小宇,你真是一个坚强的小男子汉,小小年纪就已经顶天立地了。”
  两人又攀谈了许久,任行之告诉凌小宇,当年公社的知青在回城的时候结拜兄弟,自己是老七,而凌乐天虽然是另一个公社的,但他与众人感情甚好,那时他已经先行返城了,大家也把他结拜在内,任行之是老七,而凌乐天是老八。所以,他让凌小宇称呼自己七叔。
  而这些,凌小宇竟然从未听父亲提起过,他只知道父亲的故乡是四川绵阳,而他则是父亲当知青结束到了重庆工作后出生的,也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竟然跟任行之有这样的渊源。
  快到晚上十一点,任行之起身告辞。
  他坚决不让凌小宇送,自己慢步走下楼梯。
  在他走出楼梯口20多米的地方,突然听见一阵幽幽的的竹笛声。
  这样安静的夜晚,笛声是那样的悦耳。
  任行之回头,就看见了他大半生来最难忘的一幕。
  漆黑的夜幕下,明月当空,衬着5楼阳台上一个男孩孤单的身影,手持竹笛,吹奏着幽幽的曲子,在皎洁的月光下,男孩眼眶里的泪珠反射着晶莹的光芒。
  任行之看得呆了,仔细地聆听笛声,如凄如诉,正是一阕《更漏子》:霜叶坠,幽虫絮,薄酒何曾得醉。天下事,少年心,分明点点深…………
  他叹了口气,被深深地感染了。
  任行之满腹心事,慢慢地踱回到自己家。
  “爷爷,爷爷,”刚进院子门,丹丹就大声叫喊着扑进他怀里。
  丹丹今年5岁,是家里的宝。
  “哎,丹丹乖,”一看到小孙子,任行之什么烦恼都没了,使劲地用胡子扎着丹丹嫩稚的小脸,“怎么还没睡,专门跑到楼下等爷爷啊?”
  “今天姑姑没有带我去吃肯德基,”丹丹趴在爷爷的肩膀上告状,“她只顾自己谈恋爱,都不顾丹丹了”。他是出名的人小鬼大。
  “哦?”任行之诧道,“那丹丹晚饭吃的什么啊?”
  “肯德基啊。”丹丹眨着可爱的大眼睛。
  “你……”任行之拍着丹丹的屁股,显然他对这个鬼机灵的孙子没办法。
  “是凌小宇带我去的,”丹丹说话的口气和他的年龄明显不符,“姑姑和杜刚去耍朋友,嫌我们是电灯泡。”
  “凌小宇?又是凌小宇?”任行之感到很诧异,此时他已经抱着丹丹进了家门。
  任盈盈已经回家了,此时站在门边伸手就拧丹丹的小脸,“小鬼头,就知道你不会好心去等爷爷,是去告状的吧?”
  “啊!”丹丹跳出任行之的怀抱,尖叫着向里屋逃去,任盈盈如影随行追了过去。
  任行之苦笑着摇摇头,坐在沙发上,定了定神。他又想起离开凌小宇家时看到的那一幕,心中一动,扬声喊道:“盈盈……”
  “什么事啊,老爸?”盈盈走出房间,丹丹随后也飞扑到沙发上,钻进任行之怀里。
  “今天是凌小宇带丹丹去吃的晚饭?”任行之问道。
  “是呀,”任盈盈笑道,“那个凌小宇和丹丹太投缘了,我正巴不得扔掉这个小包袱。”说着,她吃吃笑着又来拧丹丹的脸。
  “你才是小包袱那,”丹丹小嘴一撅,“谁稀罕你啊?从明天起我就只要凌小宇来接了。”
  任盈盈把手一抄,轻蔑地道,“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噢,从明天起我就不来幼儿园接你了,省得麻烦。”
  “啊?爷爷……”小家伙顿时慌了神,连忙向任行之求救。
  任行之没理小家伙,转头向盈盈说道,“盈盈你知道吗,那个凌小宇原来是你们八叔凌乐天的儿子。”
  “八叔?”盈盈诧异道。她在记忆中搜索,父亲的十多个最要好的老友中,他唯独没有见过这位八叔。
  “哦,”任行之拍拍脑门,“你应该不知道,你是回城后才出生的嘛。你哥哥或许对他有印象,他小时候常常骑在八叔的脖子上……”
  “这样啊?”盈盈笑道,“这么说凌小宇和我们也算世交了。”突然,她想起什么,脸色一变低声道,“听阿刚说他父母都已经去世了,这么说……”
  “是啊,”任行之感慨着,“世事变迁,当年知交已经不在,凌小宇的身世也够可怜的,你们一后一定要好好交往。”
  “嗯”任盈盈应到,一提起这些事,心情自然难免轻松得起来,她接着低声道,“晚了,老爸,休息吧。”
  “晚上我要和爷爷睡,”丹丹突然大声叫起来,“爷爷答应了要讲故事的。”
  “好,好。”任行之拿这个调皮的小孙子无可奈何。
  [第一章 一阙残词 人生若只初相见 第三章 江畔独步 胡笛双飞酬知音]
  凌小宇一直有着早起晨练的习惯。
  清晨6点,天刚蒙蒙亮,凌小宇贪婪地呼吸着家乡的新鲜空气,沿着嘉陵江边慢慢地散着步。
  江边的一草一木还是那样的熟悉,就连树上欢快鸣叫着的小鸟都是那样的亲切,凌小宇想起“露从今夜白,月是故乡明”,感慨万分。
  晨练的人很多,不时有人擦身而过。
  一位须发皆白戴着墨镜的老人,一手拄着拐杖,一手搓着铁丸,慢慢地迎面走来。
  “曹爷爷,曹爷爷。”凌小宇惊喜地走上前,拉着老人的胳膊。
  这位曹大爷是个盲人,以前和凌小宇家是邻居,和凌小宇有着祖孙般的情谊。
  “谁啊?”曹大爷侧着头仔细用耳朵辨认着,毕竟他们已经有许多年不“见”了。
  “是我呀,小宇儿呀,我是小宇儿呀,曹爷爷。”凌小宇拉着曹大爷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。
  “小宇儿,哎呀,真是小宇儿!长这么高了。”曹大爷用颤抖的手抚摸着凌小宇的头顶。
  凌小宇挽着曹大爷的手边走边聊。
  “对了,小宇儿,”曹大爷说道,“带了竹笛在身上吗?”
  “当然,”凌小宇笑道,“每天都是随身携带呢。您老想听哪一曲,《苏武牧羊》?”
  “好,好。”曹大爷乐呵呵地坐在江边的石凳上。《苏武牧羊》正是当年他教凌小宇吹的。
  凌小宇轻轻地拿起竹笛,放在唇边。
  静谧的清晨,竹笛破空的声音是那样嘹亮,那样悠扬。竹笛声吸引了晨练的人们,纷纷驻足,聆听着这动人的乐曲。
  曹大爷则得意地摇头晃脑,欣赏着凌小宇大有长进的笛功。
  这时,旁边隐隐传来另一个种乐器声音,似乎有人在附近拉二胡。
  凌小宇自然不会受到干扰,他已经进入忘我的境界,自顾地吹着自己的曲子。
  二胡声越来越近。
  忽然,二胡声调急转,竟然附和起凌小宇《苏武牧羊》的笛声来。
  二胡声、笛声混和在一起,组成优美的二重奏,越来越高亢,越来越嘹亮……
  激越的乐器声,仿佛是两棵藤,相互缠绕着,越来越高越来越高……
  这是首有难度的曲子,凌小宇平时练习时由于气息的缘故,有好几个地方无法达到高音阶,使得整首曲子的连贯性不太出色,然而此时在二胡声的辅助下,越攀越高,气息却毫无滞留,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,一气呵成。
  “好!”曹大爷大声叫道,将正如临云端的凌小宇拉回现实,曲声嘎然而止。这时四周响起稀稀拉拉的喝彩声。
  “任先生,你来了?”曹大爷转头,耳朵向着刚才发出二胡声的方向。
  凌小宇不由自主地回头看去。
  任行之面带着微笑,提着二胡坐在他们身后的花台边上,炯炯有神的双眼廖若晨星。
  “是呀,我在那边听见有笛声,就过来看看是谁吹得那么好……”任行之轻轻地笑着说。
  “小宇儿,来,见过任先生。”曹大爷不知道他们的关系,向凌小宇说道。
  “曹大爷,不用了,”任行之发出爽朗的笑声,“我和小宇早就认识了。”
  早就认识了?凌小宇心中一阵恍然,晨曦中,任行之的面庞是那样慈祥,那样和蔼亲切,仿佛真的早已熟悉。然而,他们确实才认识了不过一天。
  “董事长……”凌小宇嗫嗫地上前招呼道。
  “哎?小宇,这可不是在公司里,”任行之摆摆手,“叫我七叔吧。”
  凌小宇点点头,望着他手中的二胡,道:“七叔,你经常来这里散步吗?”
  “是啊,”这是曹大爷接口道,“任先生每天早晨都在这里练二胡,他可是重庆最知名的艺术家,小宇儿,你以后得向任先生多多请教。”
  “哪里,哪里,”任行之谦虚道,“小宇年纪轻轻就有这般造诣,将来会远远超过我的。”
  “小宇儿呀,”曹大爷语重心长地说道,“你一定要勤学苦练,不要辜负了任先生对你的期望啊。”
  “是,是的,谢谢任叔叔。”凌小宇唯唯诺诺,他偷偷用余光瞟着任行之。
  任行之似笑非笑地望着他,凌小宇心中一凛,急忙错开目光。
  “任先生,你和小宇儿再来合奏一段怎么样?”曹大爷提议道,“瞎子我刚才可还没过够瘾。”
  “行啊,”任行之兴冲冲地提起二胡,侧头向凌小宇问道,“小宇,你还会吹些什么曲子?”
  什么曲子?凌小宇琢磨着,自己为悼念父母作的曲子自然不能吹,一些很流行时尚的乐曲只怕七叔也不会,想了一下,说道,“《将军令》吧。”
  “好!”任行之和曹大爷齐声赞同。
  一曲《将军令》,二胡优雅曲折,竹笛高亢激越,竟然融合得那样天衣无缝,仿佛两人已经合作了很久很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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